关于开展2014中国建筑装饰设计百强企业评价的通知

各会员单位、有关企业:
    为提升优秀设计企业的实力和公信力,传播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百强的品牌美誉度,推动建筑业优化产业结构,加快转型升级,协会继续对“2014中国建筑装饰设计百强企业”进行评价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  一、评选标准(略)
    二、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百强企业评介活动每年评选一次。
    三、对自愿参评的企业不收申报费。
    四、  申报单位需报送下列资料:
    1. 基本情况表、申报表一份;
    2. 企业简介,包括图片和文字材料;
    3. 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获奖证书(2012年以来)复印件;
    4.主要技术负责人或知名设计师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;
    5. 近三年完成的主要大中型工程项目资料,包括工程照片、文字说明等(可附公司宣传册子)。图片扫描均需使用JPG格式。文字材料及表格均使用word格式。
    五、根据确定最终评选结果,并在报刊杂志、新闻媒体、网络上进行公布,进行广泛宣传。
    六、2014年5月中旬,举行“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100强企业评介新闻发布暨中国工程建设新发展峰会”,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、相关行业协会、工程招投标机构、金融机构、工程业主隆重推介百强企业,广泛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。
    六、咨询电话:  010-57811614      传真:010-57811352
        联 系 人:胡主任            邮箱:summit@schcn.com


    附件: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百强企业基本情况表、确认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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