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行业协会,会员单位、各省市有关企业:
为提高装饰行业整体水平,增强企业品牌意识,加快企业诚信体系建设,促进持续健康发展,决定在装饰设计企业中开展“2014中国装饰优秀企业、人物和工程”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企业条件:重合同、守信誉,圆满履行工程合同,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违规违法行为;完成装饰设计项目,无安全事故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现象;企业运营良好、装饰工程各项程序完善、资料齐全;完成的工程项目优良率达到90%以上。
(二)人物条件:专业理论扎实和实践经验丰富,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,拥有装饰设计或施工的优秀案例,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;良好的职业道德、强烈社会责任感和正确的政治观念。
(三)工程条件:申报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(承建和参建)及建筑幕墙工程,施工合同金额或工程结算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(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)且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或建筑幕墙类工程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,工程质量、环保要求达到国家标准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参评方式:请申报单位向评选组委会咨询相关事宜,并索要相关评选活动的参评标准、报名材料与参评表格等。
(二)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《中国装饰行业优秀奖申报表》,于2014年8月30日前报申报评选办公室。
三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电话:010-57811642 联 系 人:胡主任
传真:010-57811352 邮箱:summit@schcn.com
附件:1、2014中国装饰行业优秀奖申报表
2、2014中国装饰行业优秀奖申报材料及要求
二○一四年六月三十日